本人户口在岳口镇徐越村,在十多年前因个人资金周转将在徐越村的老房子卖给同村居民了;又在八年前购买了岳口镇北堤村居民的老房子。 两次买卖均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现在土地确权,户口所在地将徐越村的老房子宅基地划在了新买主(购买我徐越村房子的买主);而岳口镇北堤村有将我现在住的房子的宅基地所有权定给了原来房子的主人(原房主)。 这样一下子,岳口镇两个村庄在我名下都没有宅基地了,我上有老下有小的地地道道农村人,也不懂太多的法律知识,请求父母官帮帮我这样的穷困百姓,我怎样才能争取到自己在法律意义上的宅基地?(不给我的孩子带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