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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田政策咨询
天门本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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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村地区的分田政策是怎么操作的?我所在的村,现在有人反映要分到田地,之前因为赋税重,抛弃土地,现在因为免税,又要求重新分田。我想问问,之前政府与农户签订的承包合同(明确每户多少田地),还未到期,现在十九大又宣布延长30年不变,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部分村民可以要求分田吗?村里能重新按照最新的户籍人口分田吗?我的承包合同还有效吗?之前一直坚守农田,给国家交税的农户的利益怎么保障?

2018-3-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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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感谢您对经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徐和安 2018-3-1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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