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市城镇建设发展较快,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顺应民情,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召号积极参与,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公共资源大力进行社会精神文明宣传和建设,如"创文创卫","五城同创"和"美好五城"等活动,也取得非常好的社会效益。但笔者发现,我们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有关公共宣传和服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比如现在不论在我市的城区和各乡镇办场园、村社、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种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城市建设、创文创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九大精神的海量般的张贴印刷品和标牌标志物无处不在,无处不有,无孔不入,比比皆是,令人眼花缭乱,未免有铺张之嫌!更为让人心痛的是,笔者在一此乡镇和公路旁看到,这些过分存在的公共宣传和广告牌竟三两天竟“变脸”,更换得非常快,与社会商业广告共同地盘,有失严肃性,更是形成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诚然,适当制作一些公益和公共宣传广告和栏目,有益于渲染美化我们的环境,陶冶我们的情操,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但过分地用类似商业广告的“量”方式来轰炸民意,未免造成哗众取宠之嫌和政治庸俗化等问题,不利于各级政府和部门形象。对于政府部门越做越大,越做越多的公共公益广告,市民和老百姓也多认为过分浪费行政公费和纳税人的钱财,形式主义化,甚至在此过程还与广告商等产生利益输送和贪污等问题,总之颇多微词。对此,我认为,市委市政府特别是市委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不能认为是小事,要迅速采取有力,约束和节制各级政府和部门过分和过度制作公益公共宣传广告等铺张浪费的行为,倡导厉行节约,多种形式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大政方针,真正让老百姓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内熟于心,外化于形接受和学习,而不是这种浪费级的纯广告式的博眼球。
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是市委宣传部门要强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宣传工作的严肃性,要认真进行规划,形成预算和报备,尤其是对其广告形式,幅面和制作成本,内容,张贴地方,制作和更换频次等要进行严控,同时严格经费支出,从源头加以治理。
二是在公共区域布置铺张浪费的巨幅豪华公共公益广告,特别是粗制滥造和重复内容的坚决治理,处分责任人。
三是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制作公共公益广告时,要与城市管理进行共同规划,尽量形成固定位置,特别是形成与周围环境形成融为一体的景观化的设施,内容相对长效,且更换成本低。
四是要求各级政府在建造群众公共文化设施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在引导群众进行文体活动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可能更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和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