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承天国际车城员工,自2014年3月入职至今3年多以来,一直为车城招商部员工,先后为车城招来二十余商家入驻了车城, 公司以前制定的提成结算方式是租赁面积每平方米2.5元的提成标准,2017年因公司股东变更后,租赁商户的首次租金交由物业部负责收取,至今仍有十余家商户租金未缴(大部分商家是在免租期之内),面积共5978平方米,也就是说我有1万4千多元的提成没有结清。2017年10月24日公司顿总告知说销售部与招商部均外包给同晋地产,也就意味着要离开承天公司。按照劳动法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离职应该是有两个月以上的补偿的,我在车城上班三年多对公司还是有一定的感情的,补偿可以不要,但是属于我的提成还是应该结清, 我于近日向领导申请结清提成,领导的答复是,公司未收到租金所以招商提成不给结算。如此的不守诚信,过河拆桥的公司我该如何维权?恳请政府、劳动局介入为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