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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留言编号41172的补充提问
舞动奇迹
舞动奇迹

      1998年,我退伍后,99年7月15日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出工作介绍信给总工会下属疗养院之后,疗养院一直未落实我的工作安排问题,直到2001年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才与我签订了人事聘用合同,可合同签订后疗养院却一直没有履行合同条款,未安排上岗,未发放工资,未购买养老保险之外的其它所有保险,直到2007年疗养院最终安置方案出台。2007年后,我失业没有救助金,看病没有医保,居住没有住房,生活没有任何保障。总工会是维护广大职工,工人合法权益,服务工人的组织,熟悉各种政策法规,对我这样的曾经的总工会下属单位之职工,还望总工会领导能切实的关心一下,落实一下相关法规政策!

2017-9-21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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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舞动奇迹”:你好!
    鉴于在收到你的网上诉求之前,市民政局已经收到你的相同诉求,并于9月19日到我单位调阅了相关的档案资料,于是我单位安排专人事先与你本人进行了沟通,再次查阅了市工人疗养院改制工作的历史档案。现回复如下:
    1、你于2001年6月与市工人疗养院签订了聘用上岗合同,安排在放射科工作,当时工人疗养院是承包经营的运行模式,你的工作报酬应该由放射科负责人解决。
    2、2005年工人疗养院开始改制,2007年6月你作为正式职工通过人社局办理了解除人事关系手续,根据《天门市工人疗养院安置方案》给予你本人安置费5400元,同时缴纳保险2271元(其中单位部分1031元,个人部分1240元)。
    3、从上述两点来看,你应该落实了工作并参加了工人疗养院的改制,工作报酬和改制资金不存在异议。
    4、关于你提出的失业救助金问题。《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有如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在改制后的情形与本条第一款相符。如果你现在处于失业状态,应当通过最近一次就业的单位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5、关于你提出的没有医保的问题。自改制后,你无论在哪个单位务工,都应该由与你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如果你一直没有通过务工的单位投保,你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农业银行网点代收,居民个人申报办理。首次参保的城镇居民,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张一寸白底免冠照片等资料到本辖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缴纳医保费。具体的手续可在你户口所在地的居民社区咨询办理。
    6、关于你提出的没有住房的问题,我们查阅到有关的两条政策依据,供你参考:一是1998年《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文件出台,国家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二是2007年10月,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其中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要求。如果你家庭困难,无房居住,符合条件,可以到社区申请公租房。
    
                      天门市总工会
                      2017年9月26日
姚可祥 2017-9-2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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