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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事实真相,对有无“达成补偿协议”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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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门竟陵华府开发商与政府部门官商勾结,虚构故事自编自导继续欺骗不明真相的业主,谎称达成赔偿协议,强行威胁业主签订“补偿协议”后收房。

201792上午,物业余经理在与某业主微信私聊过程中,要求该业主尽快答应“补偿”条件和办理收房手续,就给业主发了一个截图,业主看见截图内容后觉得不可能,认为业主代表们一直没有放弃维权,于是向业主代表打电话求证,得到的答案是开发企业又在欺骗业主签订补偿协议收房,无辜业主再次上当受骗。

其截图内容是:201782516:56分,天门市房管局局长曹林亲自签发的回复网友(leisure),“请公开竟陵华府赠送房子面积一事政府的处理情况”(编号40319)的回复,回复中声称:“经市政府专班组织开发企业与竟陵华府业主代表多次协商并达成协议,开发企业同意按当初与业主签订的补充协议中赠送面积的一半予以补偿,其补偿标准以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每平方米单价为准,目前已有部分业主到开发企业办理了补偿手续,并签订了补偿协议”。通过这个截图内容我们业主代表们看出了许多疑点:

1、这个网友用心存疑,诉求不合常理。显而易见是开发商故意而为,而房产开发企业的主管部门房产局又在其中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给不明真相的业主们发出错误信息,误导业主接受补偿条件收房。如果是诉求不会说“公开情况”,应直接义正辞言地表达赔偿诉求。

2、业主们几个月的维权没有听到市政府组成专班,也不知道是哪几位高官组成的专班,全是政府与开发商胡编乱造欺骗无辜业主。

3、既然“市政府专班组织开发企业与竟陵华府业主代表多次协商并达成协议”,这些双方参与谈判的人,应该不是白痴或脑残吧,至少在达成协议上,不说有三方签字,应该有在场业主代表签字吧!真是自欺欺人,欺负我们业主没文化、没脑袋吗?

4、此次事件属开发商违法违约在先,理应“赔偿”而不是“补偿”。如若“补偿”开发商就应该拿出诚意,以理服众,为什么在计算补偿时赠送面积要折半(一半),这个依据理由在哪里,业主如何信服?如何认可?如果说开发商自己说了算,在没有业主代表的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公布补偿明细,这明摆的是“强奸”怎么能说成是“达成协议”了呢?

但是截图上的内容唯独有一点是真的,那就是少数业主在开发商和物业余经理的诱骗威胁下再次上当收房,以此截图中的内容要求有的业主,还签下了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业主权益再一次受到侵害。因此我们业主代表:

一、向各位业主郑重声明

1、业主代表从维权开始到现在没有代表表态签字同意开发商的任何补偿条件和政府的建议,网上内容纯属虚构。

2、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收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补偿协议的业主,收房与维权并不矛盾,维权是你们自己的权利,开发商多赔一分你就会一分不少。我们将理性维权,誓死维权。

二、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调查真相和对责任人给予处理。

1、要求房产局局长曹林出面对亲自签发的回复出作出详细解释,是否有无罔顾事实、官僚主义、不了解不深入闭门造车等渎职行为。

2、要求政府及主管部门对违背事实真相、官商勾结、纵容包庇开发商的违法违约行为的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3、要求房产局在网上公开向业主代表道歉!澄清事实真相,对有无“达成补偿协议”明确表态。否则我们对此事将逐级上访,直到还原事实为止。

 


2017-9-3 14:41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If”:
      来信收悉!,对于我局之前回复“请公开竟陵华府赠送房子面积一事政府的处理情况(编号40319)”,是我局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沟通了解情况时,其表示已与业主代表达成协议,并提供了购房补充协议,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确有部分业主已经签字同意补充协议且资金已到位。在9月3日重新受到投诉件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派专人再次找开发企业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查看了部分业主签订的补充协议,均表示其代表个人签订,不作为业主代表。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9月8日
曹林 2017-9-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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