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去大润发4楼四川人家吃饭,在美团上买的四川人家的抵扣券,90元购买一张券,可以在店面当100元使用,吃完去收银台付款时,找收银员索要发票,收银员说:您在美团上买的券,我们店里不提供发票,只提供清单小票,只有在店子消费就提供发票。我心想这便宜的10块钱难道就是发票钱了,以美团作为偷漏税的借口吗?那如果大都人都利用美团的渠道进去消费,是不是就一张发票都不提供了呢。想问贵局,该店不提供发票的这件事事合不合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