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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人员能否依法享受带薪年假?
眼睛的眼泪
眼睛的眼泪
事业单位里公益性岗位是否有带薪年假?
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2017-7-2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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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
总工会
网友“眼睛的眼泪”:您好!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不论哪个单位的公益性岗位职工,都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您提出的带薪年假不够确切)。
二、法律依据:1、《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该条例对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事项和争议处理办法有详细的规定。您可以浏览天门工会网“法律法规”栏目(http://www.tmwun.com/Item/list.asp?id=1703)阅读全文,作全面了解。
天门市总工会
2017年8月3日
姚可祥
2017-8-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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