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了4.6亩地,前几年要修公路,利国利民,我同意可无偿提供给国家修路。
现在我只剩下3亩了,可是开发商要强征只给我不到2W,我不想卖,可是开发商说这地没有土地证,可以强制没收呢。
1 开发区的土地为什么不依法进行土地确权?
2 在未确权之前,强制没收土地,没有政府的授权有效吗?
3 如果政府确认无效,强征的土地是怎么上报国家完成土地转让的?
4 如果政府确认有效,强征的土地就相当于政府无偿取用土地。这合法吗
最后:我家的土的确权什么时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