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在楚天尚城6号楼买了一套单元作为婚房。拿钥匙准备装修,下面四楼的用户搭建了一个非常坚固的小阳台。导致楼上丢下来的垃圾全部掉在小阳台上。对我的人身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多次的向物业反映,物业的工作人员承诺坚决要求拆除。事到如今,楼下的“小阳台”仍然没有拆除。后来再找物业的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找城管局。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这需要向规划局反映。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说要找房产局。物业推卸责任,几个行政单位之间互相的推诿!请调查并将4楼的小阳台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