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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生育
洪军
洪军
请问男方为农村户口,女方为城镇户口,头胎为女孩,五年后可以生第二胎吗?
2011-8-15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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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卫健委
洪军网友您好!
根据《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十九条 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的规定,你反映的情况,不符合生育二孩条件。
天门市人口计生委
2011年8月15日
2011-8-1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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