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的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每批次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经营柴油的加油站应该到安监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您所咨询的国五柴油指国标GB19147-2013车用柴油(V),按照国标规定,车用柴油5号、0号,-10号、-20号,-35号、-50号闪点不低于55℃、50℃、45℃,根据此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经营国五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