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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违规发放救灾粮油问题
一言难近
一言难近

胡市镇公议村6队在今年7月份的洪灾中受灾严重,农田全部损毁,颗粒无收。按照市政府文件中受灾程度,每人每天1斤米、每户每月2斤油标准,免费发到明年5月底。我们周边好几个受灾的村子都是按照市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但是到了我们村里就变样了,8月份第一次发放是按照市政府规定标准按每人每天1斤米发放的,但是到了9月份,村干部说每户每月按照基本责任农田每亩一袋米{30斤},不管你家有几口人。村里近二十年没有重新分配责任农田了,现在人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导致了现在村里发放大米的严重不均衡问题,有的家里只有两口人却发了6袋大米吃不完,有的家里8口人的却只发了4袋大米不够吃。而且到现在只发放了8月,9月和11月份的大米,10月份只有我们村没有发放,大米到哪里去了?国家照顾灾民救灾的口粮被村干部玩弄于股掌,违反上级制度,不切合实际体恤村民民生。天门市纪委与市“百日整治”办公室、市民政局、市住建委成立3个督导组,在全市开展抗灾救灾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工作刚过,这样严重的问题该不该管?怎样确保抗灾救灾政策落到实处?灾民的生活问题不能被这样的村干部再次受到伤害!该管管了!!!

2016-11-7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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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一言难近”:
    您好!
    胡市镇受灾后,市政府出台了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对因灾造成农作物绝收面积在20%以上的困难家庭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绝收面积90%以上按10个月救助,绝收50-90%按6个月救助,绝收20-50%按3个月救助,镇区进水困难户按2个月救助。救助对象按每人每天1斤口粮、每户每月2斤食用油的标准分类救助。
    公议村共735人受灾,农田绝收733亩,受灾人数与田亩数基本一致。部分农户外出务工,将农田流转给他人耕种。公议村在发放大米时,既考虑了人的因素,也考虑了田的因素。种田较多的农户受灾较为严重,已流转出农田的农户虽然农田没有严重受灾,也得到了大米,那么农户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调剂大米。原则上,大米是用来救济口粮的,确保受灾群众不因灾挨饿。
    目前,公议村已将8、9、10月份的大米全部发放到户,11月份及以后的大米待市里统一配送到位后发放。
                                                 胡市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汤敏 2016-11-1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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