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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公司不按标准赔付我老公意外身故保险
chen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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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我老公去工商银行存钱,被银行员工忽悠,买了一份人寿的意外身故保险,保险到2017年1月到期,去年8月,我老公检查出患食管癌,经过手术、化疗、放疗,情况的得到稳定控制,就在今年10月8日,我老公意外从床上摔下,头部着地,重伤过世(有派出所、卫生院的证明),随即我们向人寿保险公司报案,人寿保险公司一直拿我老公生病说事,说只能按照大病死亡把我们的本金退给我们。难道病人意外死亡就不是意外死亡了吗?难道保险公司的意外保险有规定只有正常人才能买吗?其次人寿保险公司理赔经理多次当面以及电话恐吓于我,让我不要惹麻烦。我一个农村妇女什么都不懂,真的是求救无门,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2016-10-2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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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被保险人 潘兵桂、男、1960年9月4日出生,2011年1月24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在我公司购买一份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费70000元整,保险金额75250元。保险合同号:2011-420711-437-01501505-5, 2016年10月8日被保险人潘兵桂在家中死亡。
被保险人潘兵桂死亡后,我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接到报案,公司理赔调查员即于当日上午赶到被保险人家中(天门市渔薪镇杨场村三组),被保险人潘兵桂已入棺,当日即要送殡仪馆火化,理赔调查员马上对被保险人妻子陈青娥进行了调查了解到:被保险人的妻子陈青娥给我们说明了被保险人潘兵桂因患食管高中分化鳞癌在家休养,当时躺在床上看电视,不慎从床上摔到地上,左额部撞在柜子上受伤导致死亡(具体摔伤原因不详),摔伤后村卫生室医生杨俊喜到家中给潘兵桂进行消炎包扎。理赔调查员又通过杨俊喜医生了解到:潘兵桂受伤为额部偏左部位,约一寸左右伤口,伤口不深,流血也不多,给他作了简单的消炎包扎,但潘兵桂食管癌的病情很严重,当时只有进气没有出气,呼吸非常困难。
我公司理赔调查员通过查看被保险人潘兵桂遗体,没有发现明显的致命外伤,遂要求对被保险人潘兵桂做尸检,其家属不同意尸检,也拒不签字。
经住院信息调查,被保险人潘兵桂2015年8月10日因食管高中分化鳞癌在武汉同济医院住院治疗,2016年1月5日至4月1日在武汉同济医院住院治疗。
被保险人爱人陈青娥于近期将理赔资料交于我公司,我公司根据上述调查,被保险人潘兵桂于2016年10月8日下午三点多钟摔伤,晚上11点左右身故。受伤期间只是让村卫生室医生杨俊喜进行简单消炎包扎,既没送医院进行抢救,也不同意做尸检。故我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按照疾病身故赔付。调查结论打电话告诉被保险人家属陈青娥,其不同意该理赔结果,公司工作人员耐心进行解释,绝不存在恐吓理赔申请人的情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市支公司
                                                                               2016年11月3日
马汉生 2016-11-4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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