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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园民生收费投诉
玫瑰园业主
玫瑰园业主

今天看到冠南汇侨城玫瑰园小区门口家和物业的公告说要收费一年1200元,但不对车辆被盗、碰撞、划伤等负责,这么明显的霸王条款也没人管吗?看到很多投诉冠南家和物业乱收费的,物价局回复的是“物业收费由市场竞争解决”,收费的一方是家和物业,另一方是全体业主,业主不同意这个价格,请问怎么个竞争法?难道家和物业自己跟自己竞争吗?而且业主又没有同意家和物业进驻。物价局自己回复说职责主要监督物业公司进行收费公示,难道物业公示一年收1万也可以吗?并说职责是监督物业公示成立业委会与业主签订合同收费并服务,但小区既没有成立业委会也没有与业主签订收费合同?请问谁负责成立业主委员,请尽快成立!

2016-9-2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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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玫瑰园业主,
      你好!你在网上的留言我们回复如下:
      据调查,玫瑰园小区是由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属于前期物业管理。其物业服务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依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文件来收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天门市物业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开发企业或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20%以上业主联名向乡镇人民政府(竟陵办、高新园)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将派员担任筹备组组长,成立筹备组,在小区发通知、公告,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选举。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9月27日
曹林 2016-9-2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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