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黄潭镇丝网湾村四组村民,在天门河2015年治理工程中,施工单位将家门口河道坡面进行削坡处理,坡面原植被、树木全部被清除。由于今年7月汛期到来,天门河涨水,水退后门口河道 坡面由于无植被保护,向内崩坡近3米,原门前旱厕已倒塌,现房屋离河道距离不足10米。
请问该处是否应该修砌护坡以保证当地村民房屋安全?
望及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