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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公司不作为
叶子
叶子

   2016年1月,天门市盐业公司来我家问要不要进盐?我们说不要,家里还有点,也卖的少,因为之前没找他们进过盐,(原因是他们公司一进就最少要进一吨盐,作为乡下小卖部哪里进得了那么多呢),所以一直没找他们进货,都是在南湖批发市场进货。他们工作人员见我们有卖的而又一直没找他们进货,就自己未经我们允许自行进入到家里面去看,看到那里有11件盐老包装的盐,3件新包装的盐,就马上对我们说我们家卖的是假盐,他们要带去检查,当时说的很好,说要我们配合他们的工作,到时不会让我们受损失,到时会让卖盐给我们的老板把钱退给我们的,交给他们去办,让我们放心,还说新包装盐是真的就不带走,就把老包装的带走,因为我本人也是在单位上上班,所以单位上的工作我比较支持的,听他们说的那么好,就同意他们的带走了老包装的11件,一直到现在过了半年了,打了几次电话,都说我问了给你回话,就一直不回话,说话也大变样,我觉得像被这种挂着单位不要脸的垃圾骗了,今天又一次打电话给他们说要等到何时才能解决,问他们当时怎么保证的,打电话居然还这样说,你们卖假盐还想退钱吧,没报告出来,不可能我私人给钱你吧,正在化验中,要不你们自己去找南湖的卖家去..............太狡猾了,老百姓就任由这种单位欺骗吗,对于乡下做点小买卖过生活的人来说,就可以以单位名义欺负吗?

2016-6-2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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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叶子‘你好:对你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营食盐零售业务的,应当向县级以上盐业行政主管机构申请核发食盐零售许可证,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小包装食盐,并在经营场所亮证经营”。我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违规购进、销售盐产品行为的,在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后,依据《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出据盐业执法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证据通知书,对违规购进销售的盐产品作为物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对涉及立案调查处理案件的物证,依案件性质进行处理;对数量较小,且不涉及案件的,一般予以没收违法购进的盐产品,进行批评教育,不予罚款。对经营户被没收的盐产品所造成的损失,经营户应当自行承担或自行追讨。
    如对上述回复存有异议,可到我局如实反映具体情况,通过沟通处理。
汪西湘 2016-7-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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