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8日上午,我和王某荣一起去工业园人社中心要我们的工资,由于当时人社中心帐上没钱,当天中午3点左右在工业园组织委员办公室造了两张工资表,一张表我签了字,令一张表由于账目有出入我没签字。当时签字的表没领到钱,组织委员叫中心主任把表给了刘某涛。直到2015年12月28日去人社中心去领8月28日签字的工资时,说我签字领了此钱,我于2015年7月已调到民政,2015年8月28 日讨要我的工资未果后,一直没有去过工业园人社中心,怎么我会领这笔钱呢?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由此可以看出人社中心财务管理混乱。望园区领导主持公道归还我应得的2013年1--6月基础性绩效工资4512元。并尽快解决,严肃查处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