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经济开发区福利院于2014年在友谊村完成征地工作,拟定围墙施工时,友谊村8组村民曾某多次找村领导,要求承包围墙施工,并扬言说:“围墙不给我做,任何人都做不成”。经友谊村协调,将围墙施工发包给曾某。可是,曾某在签订合同后,拖延很长时间,根本没打算施工,用合同要挟投资方,收取保护费三万元,围墙由投资方另行找人施工。
福利院围墙施工期间,友谊村八组村民曾某等人,见曾某义这样也能“赚钱”,多次要挟投资方,要求土方回填,扬言土方回填不承包给他们,任何人都不能施工。曾某还到工地阻止施工,扬言谁施工就砍谁的人。曾某、曾某军等人还将已经施工的围墙推倒,并多次阻止投资方施工,威胁、恐吓施工人员,致使投资方多次停工,投资方反复报警,曾某、曾某军等人纠集村民到施工现场闹事,还嘲讽挖苦警员,扬言谁报的警,知道后要砍谁的人。
曾某、曾某军等人已经严重影响投资方正常施工,致使投资方工期延误,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现特向领导如实反映。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