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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地保险是必须办吗。可以选择吗?
都是谁的错
都是谁的错
陈方村卖地是是太不公平了!老百姓卖地能得到保障吗?
2015-5-3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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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口街道办事处
侯口街道办事处
网友“都是谁的错”: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陈方村征地公平性问题和失地保险问题。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答复如下:
1、天门市对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是对农民利益的维护,是对失地农民的关爱。失地农民男性在1947年12月31日、女性在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应缴纳的保障费金额为15000元,之后出生的,应缴保险费金额为18000元,其中个人缴纳45%,村集体和财政补助55%,失地农民在年满(男)60岁、(女)55周岁后,每月可领取280-400元的养老金。
2、天门市人民政府在陈方的征地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政策法律标准。 景天水暖建材城的征地程序已经完成,工作基本结束。教育产业园的征地工作正依法有序进行,截止目前已完成发布公告、土地调查确认、召开听证会议、征地审批、落实分配方案等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介的通知》的规定,天门市统一年产值为1650元/亩,征地补偿标准为3465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16500元/亩,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为18150元/亩。在陈方的两个征地项目中,村委会将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按6105元/亩调剂出来,连同18150元/亩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共24255元/亩发放给征地对象,这完全符合政策法律规定。
感谢您对天门经济开发区工作的关注,敬请支持我区的建设与发展。
开发区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天门高新园
2015-5-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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