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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是否有义务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出具户籍证明
老头子2009
老头子2009
我是一个退休人员的家属,因老伴去世,要办遗属生活补助,有关部门要我交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由于我年老多病,不能出门没有办身份证,叫我儿子拿着户口簿去小板派出所开户籍证,结果他们说我们没有义务出具。后来我打听和我同类的竟陵的开了。我又委托别人说情,最后还是开了。试问:公安局对此事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2011-5-1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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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公安局
网友“老头子2009”: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公民需凭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到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户籍证明,并需说明用途。
天门市公安局
2011年5月20日
2011-5-20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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