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门中学高一的走读生,去年9月份报名时分在一(18)班,学校按照走读生、住读生相同的标准收取了报名费,即走读生也收取了300元住校费。今年3月份报名是高一下学期了,由于文理分科及我以前所在的18班被撤销,同学们都分到了其他班级。据了解,很多其他班的班主任都给走读生退还了多收取的300元住校费,而原18班一直没有退还。请相关领导核实情况,毕竟我们现在用的是父母的钱,父母赚钱很不容易,希望班主任能够把多收的钱退给我们。原一(18)班的班主任是胡文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