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上午位于卢市镇一条小乡村道路,一辆电动车与一辆面包车摩擦,导致电动车摔倒,驾驶人受伤,后来报警,刚好星期6,派出所只有一位警察,肇事车主最开始不让病人住院检查还要打人,把病人丢在医院没说一声就走了,在乡镇医院随机检查了一下打了两瓶吊水,我们到派出所要求叫肇事者解决此事,并没有多大要求,送到人民医院检查一下,肇事车主以自已车也刮花你们的问题也不大,并说大家都损失一点,就这样算了,派出所警察说协商不好只能走司法程序,然后肇事车主把车开走了,我们要求民警把车先扣起来,警察说叫我们该看病看病,看检查检查,把他的驾驶证行驶证扣了,说他跑不了,到时候鉴定有伤都可以要求肇事车赔钱,现在在医院都花了了几千了,肇事车主也不露面看看伤者,也没有打电话道歉的诚意,也没出钱医,而肇事车还在上路行驶,这让普通小市民很为难,请相关单位为民做点实事~ 另外想问一上 既然出了交通事通,如果事情没解决 或者没得到当事的同意 肇事车 是否还能上路行驶?? 如有相关领导看到事留言 方便的话留个电话本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