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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违法停车告知单该如何处理
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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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7日因小孩生病,开牌号为鄂R8ZR28的车送医妇幼保健院,匆忙中找不到停车位,看到右侧停了一溜车,就顺着停下了。车子在路边停了10分钟,出来后发现被贴上了《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求3日后15日内持告知单去处理,但地址一栏没有填。请问这是初次违法的警告,还是已录入系统要进行罚款?望告知,谢谢!

2015-2-11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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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天天”: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您的车辆鄂R8ZR28于2015年2月7日下午15时30分许在妇幼保健院门前非机动车路段违章停车,当时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故交警在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后,录入违法系统(罚款100元,记0分),请您尽快到交警支队信息处罚中心(钟惺大道38号)缴纳罚款。
             天门市公安局
                                 2015年2月12日
2015-2-1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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