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工商体制改革,分流出了100多人。当时无论是退伍复员,还是毕业分配的,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进入工商部门,都缴纳了数千元到数万元的押金,这100多人就缴纳了上100万的押金。
1,请问审计部门,这笔押金现在在何处?是否已经上交财政?
2,这笔巨款,多年的利息也不少吧,是否按财务规定处理?
3,违反劳动法收取的押金,为什么还没有审计查出来?
希望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后续事情的处理,并应监督处理是否妥当,杜绝敷衍的情况。不要用历史原因来推脱,法治社会,必须正视历史原因,有错必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