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我在千美养生会馆(竟陵高中教学楼向北100米左右,农行对面)续办了一张美容卡,因为以前办的卡还没做完,这张卡还不没开始做。近日,去做美容时,店长告知,我新办的卡没有产品了,原因是和其它店合并了,现在店的产品比以前的好,价格也要涨。店长当着两个员工和我们三个顾客的面说,以前的产品不能见光,不能让人看。我们当时就质问,你当时向我们推荐产品时不也是将产品说得天花乱坠的吗?你能保证现在及以后的产品就是好的吗?看着店长对我们数个问题无法解释,我不禁产生了几点疑惑:
一 美容店合并信息是否属实?
顾客以前进的店叫“千美”,现在仍叫“千美”(就此我专门问过店长现在的店名),员工仍然是以前的员工,顾客不知道真正的店主是谁,只是听说是公司制,在这里负责的人叫店长,以前是小蒋,现在叫阿梅(真实姓名不知道)。个人怀疑这根本就是找理由涨价。店长说现在的产品比以前的好,价格也高,现在做一次要划以前的四次卡,比如以前是30元一次,现在就是120元一次。
二 店主在办理交接时为什么不告知顾客?
如果是真正的易主,在办理交接时为什么不协商由哪方通顾客?如果是为了留住顾客而故意隐瞒此事,愚弄顾客中。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无理由的被侵占!
三 单方终止合同为什么不退款?
在收顾客的钱并为顾客建立档案起,合同就生效了,现在以无产品为由要求顾客加钱另办卡项,这是强制消费。打个比喻:我在你这里预定了商品,现在没有了,你就该退钱给我。还说白点,将一块钱递给营业员说买盐,营业员接过钱说,“对不起,没盐了”“那你将钱还我,我到别家买”“不能退,你另加五毛买酱油吧”可笑!!店长说,我们没收你的钱,所以没钱退,请问,既然不承认收钱,为什么要接收以前老板的顾客,为什么又能在已交金额的基础上加点钱办现在的卡项?难道你现在的产品和员工的人工费就只值要加的这点零头吗?这样的产品我能放心消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