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四轮车要规范管理,非常正确,但不能简单“取缔”了之,毕竟有弊也有利,全国雾霾严重,国家也在推行新能源。据我所知,小型电动汽车价格一万至七八万的都有,通告出来之前买的可以行驶二年。一二万的损失小点,七八万的损失就大了,挣钱不容易。按规定,自行车、二轮电动车也都应该管理,公安、城管、环卫等也有电动四轮车,说明同样也是有需求的。当然,不懂交通规则上路行驶确实是马路杀手,至少要有摩托车驾照才能上路,这点非常重要。违法载客更是把生命当儿戏,要严厉打击。希望政府能借鉴别的地方出台地方政策,规范管理,开车要驾照,能上地方牌照,违章同样处罚。另附:2013年3月15日公安局回复的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