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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消防设计合理吗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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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天城明珠三期(一号楼)业主,合同注明2014.12.30交房。近日开发商在没有下发正式收房通知情况下,口头通知我们业主可以提前拿钥匙收房。近期,部分业主现场看了我们即将入住的新房,真是亮瞎了双眼!1单元4-32层所有03室,2单元4-32层所有02室门前,耸立着一根鲜红色刺眼的消防管,太不雅观了!可没想到揪心的事更在后头,因为有这根消防管的阻挡,大门竟然不能完全打开!(附图)。我们业主找售楼人员理论,他们回复:消防部门要求的,建好了不可能拆除。就这一句。

难道消防部门有规定消防管要建在大门前,影响外观和使用?一套住房是我们普通老百姓一辈子的积蓄,或透支未来二三十年的收入换来的,以后还有六七十年的时间,要我们每天回家还没进门,看见心里就添堵?
  
希望在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管下,开发商用点良心,让我们老百姓能安居,不要让期房变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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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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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0728”: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我局消防大队到天城明珠楼盘现场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天城明珠一号楼,地上31层,地下1层,高98.4米,建筑面积27121.92平米,属一类高层住宅,目前该楼正在我大队申报验收。经现场核查,发现1单元4-32层03室,2单元4-32层02室门前确有一根DN100的消防立管,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7.4.2条之规定,为确保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此处设计消火栓是符合规范要求的。
    该消火栓属于公共设施,但因其影响了1单元4-32层03室、2单元4-32层02室门的开启,消防大队民警经与楼盘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发商同意为业主更换门的开启方向,解决业主的相关问题。
                                               天门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5日
2014-12-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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