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天城明珠三期(一号楼)业主,合同注明2014.12.30交房。近日开发商在没有下发正式收房通知情况下,口头通知我们业主可以提前拿钥匙收房。近期,部分业主现场看了我们即将入住的新房,真是亮瞎了双眼!1单元4-32层所有03室,2单元4-32层所有02室门前,耸立着一根鲜红色刺眼的消防管,太不雅观了!可没想到揪心的事更在后头,因为有这根消防管的阻挡,大门竟然不能完全打开!(附图)。我们业主找售楼人员理论,他们回复:“消防部门要求的,建好了不可能拆除”。就这一句。
难道消防部门有规定消防管要建在大门前,影响外观和使用?一套住房是我们普通老百姓一辈子的积蓄,或透支未来二三十年的收入换来的,以后还有六七十年的时间,要我们每天回家还没进门,看见心里就添堵?
希望在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管下,开发商用点良心,让我们老百姓能安居,不要让期房变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