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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名居物业未尽服务义务
小七
小七
我是一名北湖名居的业主,住进来快一年了,物业费按时缴纳,至今北湖名居的物业以业主不买车位为由,禁止所有车辆入车库内停车,全部车主的车辆都停在马路边,而前面就是市政府办公楼跟居民楼,作为停车库,应为小区配套设施,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按物业法的规定,小区内停车场,可卖,可租,可赠送,但北湖名居小区,因其开发商物业都同为君佳管理,完全违反物业法的规定,只出售车位,并以其极不合理的价格,每个车位9万8的价格出售,强行不让小区业主车辆停入,完全不考虑到业主的利益,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望有关部门核实,为我们维权!为感!
2014-8-2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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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小七”: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北湖名居物业未尽服务义务”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受件后,我局派专人赴北湖名居“君佳物业管理公司”,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据了解,根据规划,北湖名居现有地面停车位11568.68平方米,依据规范划定停车位283个,每个车位约40.88平方米(含通道公摊)。因北湖名居的停车位列入规划建筑总面积内,与小区其他建筑一样,其面积计算在容积率范围,不在公摊面积中,不属小区的配套设施,其所有权归开发企业,处置权在开发企业。车位价格由市物价部门核批,企业不敢随意定价。关于物业企业只收费,不服务,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服务企业严格监督,责令其立即改正,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9月2日
2014-9-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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