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建议清除天门南站内有关仙桃的广告,现回复如下:一、火车站内管辖区属武汉铁路局天门南站,投放广告的企业与武汉铁路局天门南站签订了租赁合同,是市场行为,如果我们强行清除,既越位,更违法;二、天门工业园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成立了天门南站站前广场管理所,目前站前广场有大量宣传天门的内容,如介绍陆羽茶文化、侨乡、“四城同创”、“我的中国梦”等喷绘和标语;三、社会总是在不断发展前行,新的时代更需要我们具备更多的开放意识、包容意识。
天门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