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0 月购买了一辆福田时代轻型自卸货车,并于购买当月即办理了各种手续和证件,2010年4月进行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以下简称营运证)。今年4月我去市交通局一分局进行营运证年审,却被告知我的车“不合格”,擅自进行了改型,加高了墙板。天地良心,我没有对车辆进行任何的改型或者改装,车后墙板挂钩比墙板高(墙板内高800CM,但后墙板挂钩却比墙板高约30CM)这原是厂家生产的,我并没有对墙板进行任何的改装改型,相关单位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鉴定。我问如何才能办理营运证年审,某D姓负责人说要罚款1000元才能年审,并要我去把高于车厢部分割掉(这样做才是真的对车辆进行改型改装)。和我情形相同的还有不少车辆。我们感到困惑的是:为什么我们原已进行了年审的营运证这次却不能进行年审了?为什么我们刚买的时候是合格的而现在却不合格了?凭什么要对我们进行处罚?其法律依据何在?交通局为什么在年审的关键眼上卡我们车辆车主的脖子?究竟是为钱还是在执法?5月15号的年审截止日期也快到了,请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早日为我们办好营运证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