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百姓看”:
您好!您在网上的留言我们现回复如下:
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是一个价,是有等级区分的。按照《市物价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天价经[2012]4号)文件规定,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分四个等级:一级0.56-0.65元/平方米、月;二级0.46-0.55元/平方米、月;三级0.36-0.45元/平方米、月;四级0.26-0.35元/平方米、月。高层电梯房在此基础上加收0.5元/平方米、月。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鄂价房服[2007]107号)文件规定,普通住宅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因此,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的具体标准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根据服务内容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以不高于上述标准的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天门市物价局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