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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南长渠流域新堰段河滩垃圾阻碍行洪及影响环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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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南长渠作为引汉灌区的一部分,保障天门市50万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和人畜饮水,为天门市的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近期,有人用拖拉机拖运大量垃圾倾倒在天南长渠流域新堰段,具体地点是新堰中心小学西南角50米左右的河滩上,大堆的垃圾未作掩埋直接露天倾倒。
《湖北省河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在水域和洲滩内,禁止从事下列污染水体、阻碍行洪的活动:洗涤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物体;设置拦河渔具、炸鱼等;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染物液体;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以及填高滩地等;烧窑、埋坟、盖房、种植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护堤护岸林除外)以及堆放阻碍行洪的物料; 修建围堤、阻水道路、渠道;其他污染水体、阻碍行洪的行为。
以上倾倒垃圾行为违法了《湖北省河道管理办法》。在今年汛期来临之前,如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大量垃圾流入天南长渠,影响50万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和人畜饮水。加之天气日渐回暖,马上就要到入夏了,如果放任此种状态延续,将会产生恶臭,距离此处50米处就是新堰小学,距离此处80米左右就是新堰口村6组,势必会影响学生和附近村民的健康。
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89号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黄华 3-9-3-8-3-7-9-9-9@qq.com
2011-4-24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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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
我们第一时间指派引汉灌区代管水政监察负责人石建军同志和新堰管理段段长徐文刚同志到现场核实情况。经核实,位于引汉灌区新堰小学段面所倾倒的垃圾是新堰村(居委会)所为。新堰村(居委会)在2011年春节前将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在新堰节制闸下游80米处,引汉灌区新堰管理段及当地居民制止,近期将垃圾转移倒入该处。
在我方人员与新堰村现场调查核实后达成了如下意见:一是在今明两天由新堰村(居委会)调挖机将所倒垃圾挖坑深埋;二是今后不再向渠道倾倒垃圾。我们认为,这是政府重视,督查办理的结果,我处表示感谢的同时也感到非常惭愧,我们工作没做到位,应向政府、向人民群众作检讨。
然而,引汉灌区肩负着全市160万亩农田的灌溉责任,管理着319.5公里的干渠和1170座水工建筑物。近些年来,农民遗弃的农作物秸杆(初夏的油菜秸杆、麦草、黄豆杆,秋季的棉花杆,冬春的树杆等),大部分抛向渠道流向下游,最高峰时可使主要控水建筑物闸口前堵一公里以上,清除需动用挖掘机和大型运输车辆。沿渠居民的生活垃圾都把渠道当垃圾处理场使用,最严重的天南总干渠马湾、干一段面有些地方在渠道上筑起了一通坝,给引汉灌区管理带来了极大困难,给当地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农田灌溉引水不畅,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健康影响极坏,无疑于是一种自杀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市防办、市引汉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几乎每年都在春灌前向沿渠当地乡镇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按照属地、辖区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防止向渠道抛农作物秸杆和各自管理好辖区垃圾处理工作,均因灌区系统庞大,无法进行有效管理。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在引汉灌区加强管理,尽力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恳请政府发挥监督作用,动用全社会力量来共同管理和维护好我们的命脉工程,使之能更好的为天门人民服务。
                                 天门市水利局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1-4-2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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