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你咨询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问题,请你对照湖北省的生育政策,看你是否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湖北省的生育政策为: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叁)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四)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二)夫妻隻有独生女的﹔(叁)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天门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