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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畔美居补交房款有无依据?
谢党恩
谢党恩
    我于2010年2月在渠畔美居购买商品房一套,当时的面积是138.08平米,将于2010年5月份交房。在2010年7月份蓝宝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打电话通知我说面积有误,原138.08平方的房子实际面积为139.67平方。要我补交1.59平方的房款。且在2010年8月分交房因我本人在外地,只能于2011年2月至蓝宝物业拿房屋钥匙时,物业人员说我未补交房款,只能给一只钥匙给我用来装修房子,现向您咨询如下:
1.139.67平方是否由房管局或相关行政单位测量?
2.如测量后确有139.67平方,要我补交房款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据我了解,也有很多业主未补交,也拿到全部钥匙)
3.开发商延交房,按相关规定,我是否能要求开发商赔付延交房所致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如何操作?
   谢谢!
2011-4-4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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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好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渠畔美居4#楼05户型,天门市房屋测绘站预测面积138.08平米,实测面积139.76平米。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3、开发商延期交付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0条“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一年四月六日
2011-4-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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