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天门家庭农场“:
您好! 你的咨询请求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从事家庭农场工商执照登记可以由投资人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类型中选择。
申请家庭农场设立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资人为农村户籍或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
(二)经营范围以农业种植、养殖为主,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其中,从事粮棉油大宗农产品种植的,土地经营面积不低于50亩;从事养殖和其他种植的,达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
(四)土地经营期限不低于5年,土地流转合同依法经乡(镇)财经所(经管站)备案。
(五)相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设立条件。
可以参考省工商局 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工商规〔2013〕85号)文件。
天门市工商局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