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petal0755“:
您好! 10月30日,您网上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市场巡查人员于9月10日和10月28日、30日分别三次巡查到你经营的五金店,发现你的行为属无照经营。于是口头通知你到城东工商所(南湖)办理营业执照。并宣讲相关的政策法规,告知无照经营的危害性。11月1日你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城东工商所已受理,并按我局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免收登记费和工本费,考虑到你的行为是初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后果,决定对你不予作出行政处罚。希望你今后守法经营,生意兴隆。感谢你对工商工作的监督和理解。
市工商局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