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农民的儿子”:
对于您的问题,我们仔细参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现答复如下:
1、村民参选村委会干部,需要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必须是本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的领导能力,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身体健康,热心为村民服务。
2、村委会干部由选举产生,经过提名、投票、公布三个主要程序,《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本村过半数选民直接提名产生,以提名多的为正式候选人,于选举日的十日以前按提名职务和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可以分次投票选举,也可以一次性投票选举。具体选举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但不能由当选的委员推选主任、副主任。
投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为便于居住分散的选民投票选举,可以增设投票站。对因老、弱、病、残和其它原因不便到选举大会会场或者投票的选民,应当设立流动票箱投票。每个投票箱由三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负责。
选举大会投票选举前,核实参选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并经选举大会通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二十一条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选民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其它选民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二人,且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设票的方法。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它选民,也可以弃权。
投票的选民凭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独立填写选票,投入票箱。选民因故不以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
第二十二条 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加封,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开封检票,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核对投票人数和票数,并当众唱票、计票,作出记录,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应当分别签字。
第二十六条 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确定是否有效,当场公布,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乡级人民政府颁发省人民政论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应当在选举结果公布之日后的五日以内召开。
3、在选举过程中,遇到舞弊贿选行为的,请及时向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举报,我们将认真调查,严肃查处。乡政府办公室电话为0728——4531201。《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村民有权向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依法自理: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前或者延期换届选举的;
(二)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确定候选人的,或者指定、委派撤换村民委员成员的;
(三)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提出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五)用暴力、威胁、贿赂、毁坏选票和票箱等手段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
中共净潭乡委员会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