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吵死人了”: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希望在城区禁鞭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我市竟陵城区从1997年开始禁鞭以来,对树立文明城市形象,维护公共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城区不断扩大,禁鞭范围也多次修改,其间,市政府为尊重人们的传统习俗,将禁鞭改为限鞭,导致有些市民对市政府禁鞭产生误解,有些婚丧嫁娶车队在主干道上燃放烟花爆竹,影响了城区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广大市民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燃放行为,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城区限鞭改为在城区主次干道禁鞭,具体为:
一、禁鞭主次干道定为:陆羽大道、人民大道、钟惺大道、状元路、西湖路、西寺路、接官路和闸北路、鸿渐路、东湖路,以及与上述主干道接壤的次干道路口30米内,均为禁鞭区域。
二、禁鞭主次干道两侧门店一律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反上述规定,在禁鞭区内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分别由公安、城管、安监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举报。对举报有功的,将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天门市公安局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