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5月份出1800元办了一年2兆的电信宽带,给我打的发票上只有1300元,还有500元不知道到那去了,今年5月8日宽带到期,电信开户时承诺第2年只要交800元续费就可以了,而当我今年5月11年去拖市电信交费,却告知那个宽带账号已于5月8日晚上被注销了,(而我5月8日没去拖市电信去注销,根据国家的法规只有3个月不用才可以注销的,电信有什么权利注销我的账号。)今年要想重新使用必须交1200元,再使用一个电信号码,且每个月必须交60元,无奈之下我又交了1200.可是今天我发现我原来捆绑的手机和座机却都可以使用,为什么单单违规注销我的宽带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