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市镇国土违规批地建养猪场,导致周围居民区臭气熏天,晚上最严重,臭气和刺鼻味道弥漫在居民区,家里都是。导致生活和身体受到严重影响和伤害。由市生态环境局测量距离为160多米,远达不到国家法律规定距离,严重侵害周围居民合法权益。
网友: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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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养猪场位于皂市镇上付村九组,占地2.29亩,属一般耕地。上付村针对该养殖场召开了村民小组会议,并于2023年6月20日向皂市镇人民政府提交了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2023年8月9日皂市镇人民政府批准该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之后,该养殖场取得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聘请具有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空气指标进行过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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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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