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开车出了点交通事故,找朋友乙冒名顶替,让乙自称是司机,跟交警去做了酒精测试。事故并不是很严重,没有人员重伤或者死亡,乙还以肇事司机身份跟交警和对方受伤人员电话联系,表示要去医院探望对方,支付医药费用等等。请问,甲和乙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是犯罪,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网友“大风”: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甲找乙冒名顶替,甲、乙的行为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甲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如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之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致人轻伤及以上的一次记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一次记6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门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18日
鄂公网安备 429006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