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领导你好。本人于2025年10月1日早上6点30至晚上10:30半将车停于天门南火车站停车场。晚上取车时由于当天停车场出去的车较多,为了不耽误时间,我进场就扫了缴费码按要求缴费20元。但当时出去的车实在太多了,导致我付款后在停车场滞留20多分钟,当我到闸口后当时保安要我再重新付款4元后才放行,说是停车场有规定15分钟以内是免费的,超过15分钟之后要重新付费。我只好又付了4块钱才放行。事后我查阅了天门市发改委关于天门南火车站停车场收费的规定,里面明文规定半小时内免费,他这样私自更改收费规定是严重违法行为。望贵局领导严格查处这种违法行为。另外附上当时的缴费记录,以作凭证。


网友:小白杨
您好!收到您对天门南站停车场的相关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停车场为提升车辆离场效率、便利群众出行,参照行业内常见停车场管理模式,制定了“提前缴费后15分钟内可直接抬杆离场”的通行规则。此次您在完成缴费后,因未能在15分钟内离场,触发停车场自动抬杆限制机制,导致额外支付4元停车费用。
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停车场管理方优化调整抬杆规则,完善服务流程,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后续,停车场负责人已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就本次事件原因向您作出解释说明,并愿意全额返还多收取的4元停车费,您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
鄂公网安备 429006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