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昨天下午在状元路(西江菜场对面)鸿渐大药房买了3种药品(常规西药,治疗感冒咳嗽的),后面发现其有一种买错了,要求退换(未拆封未动过),换一种其他止咳的药,当天晚上6点多左右去退换,店员说是医保卡刷的不能退,说什么医保卡退很麻烦之类的,微信付的就可以退,后面进来的一个人早上用微信支付买的给退了,难道退还分形式吗,难道职工医保卡里钱不是钱,既然能退就应该都能退,不要嫌麻烦就不给退,本人表示很生气,后面连续问了几个其他药店当天买的药买错了不开封都能给退,凭啥就你药店不让退,退还分形式。
网友:叶子
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根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建议广大消费者理性购药,按需购药。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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