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拟在地下车库申请安装充电桩,但物业公司拒绝开具允许施工证明,希望能给一个准确回复,到底能不能装?怎样才能给装?
网友:小圆盾
您好!按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第6.1.6条规定:“既有建筑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符合本规范第6.1.5的规定。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不得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对于竣工于国家标准GB/T 51313-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实施之前的既有建筑,建筑内地下停车库防火分区大于1000平方米,但能满足该标准其他条款,且满足GB 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防火规范》等停车库其他相关标准要求时,可安装充电设施。
如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安装充电桩标准,则可申请安装电动车充电桩。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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