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咨询一下贵院,我与对方A某口头协商投资项目,当时口头约定搞得成算合伙,不成算借。当时我就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A某,其中有部分资金是转给了A某的老婆银行卡号上(转账备注写了借款),A某老婆也知道这回事。后来A某给我出具了借条。借条只有A某签字。借条上载明可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起诉。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为省内异地。A某的老婆户籍地在天门。我现在是想起诉,请问能不能在天门法院起诉。
网友“明天你好!”:
你在市委书记专属板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当事人联系,已和我院立案庭对接。后续如对立案工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立案庭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728-5232046。
天门市法院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