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湖北省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面积是多少,宅基地确权后超出部分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要补缴费用的话,那补缴标准又是多少
网友:杨艮柱
您好!您在市委书记专属版来信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天政规〔2020〕3号第六条 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即农民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对于超出部分暂不予登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理解与支持!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