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4月11号晚上12点左右,我骑电动车在义乌路楚天尚城西门马路摔了一跤,车摔坏了,停在靠楚天尚城那边的二轮车停车位上,后回家处理伤口,第二天去找车,车不见了,后得知被交警拖走了,当我到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被告知休息,让星期一(14号)找201刘警官,被201其他警官告知刘警官休息,于是我说了一下情况,并留下了我的联系方式,15号我主动给刘警官打电话,被告知在外办事,让我联系方警官,但没给方警官联系方式!
本人实在没时间天天去,只能在这里问一下,为什么拖我电动车?又不给个说法,交警又不联系我?
网友“藏学”:
您好!
您的留言收到,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后委托当日负责道路清障的公司(天门豪晨机车有限公司)将二轮电动车拖走存放(目前已归还给您),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天门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