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但未结清,婚后另一方可以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公积金余额偿还商业贷款吗
网友: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配偶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婚后另一方是否可以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余额偿还商业贷款”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天房金管〔2024〕3号)文件相关规定,双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一年后,如贷方月缴存额大于月还款额且正常缴交还款的,其配偶可以正常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详细业务可至公积金营业部咨询(咨询电话0728-5340337),或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