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华泰铭苑的业委会主任。华泰房地产公司在开发建设华泰铭苑小区时,不按审批规划图纸建设物业管理用房,至今也不移交业委会,而是将12栋101/102单元作为过渡物业用房使用至今。去年将两单元出售后要求现物业搬出,但又不提供规划物业用房。请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处理,追究审批领导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严格按照《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同时,请公示物业管理用房配备标准、移交条件和流程、产权归属及政策法规依据、违法的处罚手段和标准。
联系电话:13872991465
网友:没所谓语言
您好!依据开发企业提供留存的《华泰商贸城配套住宅规划图》以及《房屋测绘报告》,该区域规划物业用房面积为750平方米,规划图中物业用房分布在北片商业区3区与南片商业区5区。华泰商贸城配套住宅区实际物业用房面积为777.31平方米,其中商业3区物业用房面积为702.87平方米,商业5区物业用房面积为74.44平方米,符合《湖北省物业服务管理和条例》中规定的物业用房建筑面积标准(小区总建筑面积2%的标准)。2024年,开发企业申请将临时物业用房按规划图纸标注调整为正式物业用房,因此原华泰铭苑小区临时物业用房12栋一单元101室和102室恢复为正式商品房。不存在您反映的不按规划审批图纸建设物业用房的问题。
华泰商贸城配套住宅区规划设计为一个小区,小区物业用房面积的配置是按整个住宅区规划配置;后因小区南区、北区的建成时间不同,实际划分为北区(华泰学仕府)和南区(华泰铭苑)两个小区。现南区(华泰铭苑)在商业5区的物业用房面积偏小,不适合物业办公。为改善物业企业的办公环境,经小区业主代表、物业企业、开发企业三方共同协商,在保留原物业用房的基础上,开发企业自愿在小区超市的二楼(商业3区物业用房旁)另外为物业企业提供一个办公区。目前物业企业与开发企业正在为相关细节进行协商,待相关细节协商好后,会及时在小区进行公示告知广大小区业主,并征求广大小区业主的意见。
小区物业用房登记在小区全体业主名下,业主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查询。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02月24日